【规定】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(含)以上,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(含)以上的,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,不得使用现金。
【解析】意见要求,使用转账方式购卡的,发卡人要对转出、转入账户名称、账号、金额等进行逐笔登记,以备核查。此举旨在约束单位购卡等公款消费行为。
记名购物卡可长期有效使用
【规定】记名购物卡不得设置有效期,不记名购物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。
【解析】意见规定,对于不记名购物卡超过有效期但还有资金余额的,发卡商场也须提供激活、换卡等配套服务。此举主要是为了防止发卡人无偿占有卡内残值。
公务员不得收受任何形式的购物卡
【规定】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,在公务活动中不得收受任何形式的购物卡。
【解析】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》及国务院有关规定,公务员凡收受购物卡在30日内不上交的,以收受同等数额的现金论处。(大河网)